据台海网报道,民进党元老、前“立委”张俊宏担任全民电通董事长期间,和前同居女友林慧珍挪用公司资金,导致全民电通巨额亏损,台“最高法院”昨天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将张俊宏判刑二年七月,全案定谳;七十六岁的民进党创党大佬张俊宏将入狱服刑。
据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检署为确保张俊宏到案执行,立即启动防逃机制,指挥警调人员监控张俊宏行踪,预计收到确定判决卷后的三周内发监执行。
“最高法院”昨天仅就张俊宏挪用公司资金投资华督公司、投资土城“宠爱一生”宠物灵骨塔及汇款到女友的公司等三部分判决有罪,其余被控挪用公司资金代付女友豪宅购屋款项等案,皆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判决指出,张俊宏担任大业公司董事长期间,获知投资花都餐厅获利良好,以大业公司资金另外成立华督公司投资花都餐厅三千万元(新台币,下同),后来因外界传言张俊宏投资酒店,张担心形象受损,将大业公司持有的华督股票打九折卖给人头,造成大业公司损失三百万元。
张俊宏担任全民电通董事长期间,因女友林慧珍担任负责人的涵记公司股款未收齐,无法办理设立登记,张俊宏于是将公司进行外币财务操作的二千万元,汇到涵记公司帐户,供其女友办理设立登记公司之用,事后女友再将二千万元返还给全民电通,造成全民电通损失七天共七千多元利息。
张俊宏为筹措个人资金,获悉咏旭公司正进行土城“宠爱一生”宠物灵骨塔开发,张藉投资咏旭公司名义,指示总经理林文雄与咏旭公司接洽投资一千万元;同日,林文雄以一千万元要由全民电通保管为由要求咏旭领出钱,林文雄再交由张俊宏个人花用。年底结帐时,林文雄要求张俊宏归还,张要林自行设法解决,林迫于无奈,借款归还再制造不实转帐传票冲销。
(原标题:“全民电通案”定谳 民进党创党大佬张俊宏将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