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政府投资项目如果超概算将被问责。《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细则明确将全口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将实现中标价就是工程造价,超概算将被问责。细则规定,广州市的重大项目应向社会进行发布,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项目信息对社会进行公示。
实施细则还规定,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等特别重大项目,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审批项目建议书。
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实现了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全程监管”的转变,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问责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减少违反建设程序、超预算和概算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