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日关注,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开始施行,要求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法院裁判文书生效7日内上网。
每份裁判文书,记述的都是一个真实的案件,事情因何而起,是非如何厘清?法院怎么判的?为什么这么判?放在网上供公众查阅。有网友评论说,多看看这些裁判文书,对通过司法考试大有帮助。
也有网友说,以前,法院也会把一些业内比较认可的,比较经典的判决挂在网上,现在,不管什么案件都得晒,这才叫真正的“以公开促公正”。到底裁判文书上网新规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各界反响如何?最高法院今年在促进司法公开方面还有什么新举措?
春节前夕,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特别关注有关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近年来,作家告百度文库、告苹果侵犯著作权索赔系列案件的胜诉,使著作权人找到了维权的基本路径,他认为,裁判文书上网,不仅便于公众监督,而且是对侵权者的威慑、对权利人的引领。
王国华:尤其是这种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标杆性的作用,在依据事实方面,法律适用方面往往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对于权利人来讲,根据之前的案例步骤去操作的话,更有利于维护他们相关的权利。
案子是哪个法官判的,为什么这么判?裁判文书一上网,一目了然。从剔除错别字,到加强说理性,法官的业务水平将逐渐提高。
北京房山法院法官卢涛: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说理、意见的反驳或采纳的依据到底是什么,让人信服性上肯定要更加大力气,文字性的错误、错别字方面肯定会更加注意的。
是压力也是动力,各地高级法院纷纷以裁判文书上网司法解释施行为契机,打造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平台,实现“阳光司法”。北京高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佘贵清见人就说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八项公开、十项服务。
佘贵清:所有的网民都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来了解北京法院裁判文书的信息,对于当事人和律师,还可以通过案件流程查询、案件信息查询来直接了解自己的案件进展情况,同时我们还通过数说审判方式,实时公布我们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比如这里有我们今天的收案、结案,我们本年度收案结案情况。除了这个网,大家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我们这里有二维码,了解自己案件信息的情况。
从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首先公布最高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到与各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联通,再到裁判文书上网新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推的“以公开促公正”的倒逼机制正在形成。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孙军工: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建设以来,截至2014年1月29号,共发布裁判文书128962份,今年1月1日开始,东部十个省份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最高法的官方微博,截止到2014年1月29日,粉丝数量已经达到175万多。
在过去的一年,从邯郸“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南京“饿死女童案”、北京“大兴摔童案”到薄熙来案,法院以微博直播热点案件庭审,最高法院开放日,可以旁听大法官主审3Q大战上诉案,司法公开的力度越来越大。孙军工表示,2014年要建设涵盖网站、微博、微信、音频、视频、博客、新闻客户端等各种形式的全媒体,深入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新的进展,重要的司法决策,回应社会关切。
孙军工:特别是那些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通过及时发布信息,及时有效地回应质疑,坚决果断地破除谣言,确保把最关键的案件事实证据、最要紧的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讲清楚,确保在事实上、法律上、政策上,站的住,立的稳,确保司法公证,努力地提示司法公信。
孙军工希望,最大限度地满足在新媒体环境下,与广大网民的即时互动、信息交流,方便公众了解法院工作进展、表达诉求、建言献策、监督法官言行。
孙军工:比如通过微博链接了我们的院长信箱、裁判文书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链接了庭审视频直播,另外还有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代表委员建议谏言这样一些栏目,通过新媒体,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审判工作的动态,对法院工作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行使监督的权利,应该说这个渠道和平台,目前都是畅通的。
主持人:按照司法解释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都要上网,而且公布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实名公开,没有法定理由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得撤回。如何平衡公众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利益关系呢?别担心,有三种情况,是要法定匿名处理的: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
《规定》还要求,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充分保护相关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