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2月2日电(记者马勇)杭州烟花爆竹助长雾霾、长沙雾霾围城“火树银花”依旧、济南等山东5城受因烟花爆竹引雾霾严重污染,据环保部消息,农历马年之初,我国百余座城市重度及重度以上污染。尽管年前呼禁之声不绝于耳,烟花爆竹仍令多地农历新年陷于霾伏。
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环境的危害众所周知,但是多年来传承的这一年俗在短时间中确也难以改良。改良需要过程,治霾却时不我待。尽享了电光石火、绚烂多彩的瞬间后,我们将自己置于人体“吸尘器”的境地,我们没有选择,得亲自担当起对我们生活环境的一切施为,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
习俗往往承载着人性的弱点,总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但这应该仅仅是个体层面的体现。作为一个群体,特别是具有治理机构的群体来说,习俗的放任多少暴露出管理的缺位。近年来,凸显的雾霾问题迫使国内多地重新审视并着手烟花爆竹的管理,然而呼吁的多,管束的少,软规矩多,硬举措少。因此,年年“火树银花”依旧。
马年春节前,北京市政府结合空气质量状况对燃放烟花爆竹作出了相应约束性规定,此举被看做是年俗领域环保立法的一次突破。可是面对马年之初多地因燃放烟花爆竹再次陷于“霾伏”的现实,显然在烟花爆竹管理中我们的立法和执法工作没有跟上。
控制人为诱因是治理雾霾的“必修课”。因此,鉴于当前环境的客观形势,除了呼吁、倡议人们远离烟花爆竹,做社会道德、舆论上的引导、监督,更需要立法机构、政府执法部门有所作为,通过推进烟花爆竹管理的法治进程,进一步规范、约束人们的年俗行为。
过年重要,健康更重要。当过年的习俗影响到健康却又失之放任时,就必须借助法治的力量来确保我们的健康!
(原标题:如何依法治理火树银花“烟花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