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停课看两个时间点
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红色预警 全天停课
当日6时以后发布红色预警 可继续上课
早报记者 邹娟
上海市政府日前规定“遇雾霾等极端天气红色预警时学校可停课”的决定后,昨日,市教委公布停课的实施细则称,极端天气停课与否主要看当天22时、次日6时两个时间点有无发布预警,而一旦启动停课机制,便相应启动应急机制,而且停课一停就是一整天。
据了解,极端天气指遇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空气污染红色预警这五种情况。
问答一:哪种情况下停课?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时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时仍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
由于市民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因此,学校会在应急响应中提供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与家长进行提醒。同时,学生与家长也应逐步养成通过各种媒体关注预警的习惯。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时,要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当日22:00,如果这时仍挂有红色预警的,次日就全天停课,如果这时已没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次日正常上课;二是早晨出门前,如果前日22:00至次日6:00间曾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不管是否已经解除,当天都全天停课。6时以后至上课前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或缺课处理。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
问答二:为什么将22时和6时作为节点?
以22时作为停课时间节点,主要是综合考虑气象预报能力和应对工作需要设定的。当然,也存在晚上有红色预警,第二天却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但考虑极端天气后城市运行恢复有个过程。如果22时后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虽然解除了,但第二天可能存在后续影响,所以仍然安排停课。
在以22时为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再设了次日6时为另一个时间节点,主要是考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目前尚无法提前较长时间(当日22时前)作出预警。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6时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不采取停课措施,但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还没有出门的学生可暂缓出门;已在途中的学生不用急于赶路上学,要做好自我防护;到校的学生由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等。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问答三:为什么只采用全天停课?
结合历次台风等灾害性停课的经验,从学校管理和学生执行以及家长接送等方面考虑,设置多种停课情形,不利于学生和家长掌握,实际操作时也会存在执行困难。同时,从保护学生安全考虑,为了应对极端天气,需要尽可能留足时间空间加强防护。
所以,目前只采取“全天停课”和“全天不停课”两种情形。
问答四:停课后对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如何安排?
《实施意见》明确“停课期间,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也就是要求各学校做到“停课不关门”,学校要落实人员对到校学生做好看护及生活安排。
问答五: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如何采取停课等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灾害情况复杂,暴雨等天气具有区域性特点,而部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学校可能并不在一个区(县)。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当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在该区域的学校和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但应妥善处理相关学生和职工的迟到、误工等情况。
目前,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局部地区预警分为中心城区和9个区县,中心城区包括: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作为一个区域。9个区县为:浦东、闵行、嘉定、宝山、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和崇明,各作为一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