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已经逃往境外。2007年2月,佛山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27日,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犯罪立功,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
今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称,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案件已经立案审查。(央视记者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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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省政协分组讨论中有委员说起“张海事件”,省政协委员、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透露“张海已失踪”,“对他将重新立案,立案之后,准备再判一次”。
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有期徒刑15年。然而,服刑6年后,2011年农历正月初三,张海便悄然出狱,一时引起了社会关注。当时便有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张海能够减刑是因为“走了后门”。
2011年农历正月初三,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坐牢六年后悄然出狱,其秘书和家人表示希望“人们都遗忘了这个人”。不过,两年多来,围绕健力宝的沉浮、其减刑真相的质疑,张海这个名字终未真正脱离公众视线。而经由广东省高院、省检在不同场合言简意赅的通报,张海减刑所涉的弄虚作假问题已被证实。
张 海就与此案有关。根据通报,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另案处理)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 保(化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某好处费3万元。罗某便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保,并将涉嫌抢劫犯 罪的嫌疑人张磊(化名)调至张保同一监仓,由张保检举张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张保在押期间具有立功的书面意见,省高院二审据此认定张 保有立功情节,改判张保有期徒刑10年。
知情人称,前述通报中的张保(化名)即是张海本尊。该案一经见报,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既然张海所揭发的线索,已为相关人员所掌握,因此应认定此为假立功,广东省高院应有必要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二审结果进行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