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岩受市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工作在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当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主要是:财政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刚性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绩效需不断提升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4年预算草案符合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总体要求,预算收入安排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预算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预算草案是可行的。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2014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切实做好今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发挥财政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继续支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可持续、支柱性税源,努力提高经济增长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我市辽东湾新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要严格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形势分析,坚持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查处收“过头税”、空转等违规行为。积极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做好“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完善非税收入管理,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要建立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把“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要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要提高集中度,大力扶持重点产业项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四)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继续推进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债务形成机制,建立覆盖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要把预算做实、做细、做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实行零基预算,科学合理确定各类支出标准,建立滚动项目库,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五)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重点开展对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投融资资金等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创新预算监督形式,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动态的“在线监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杨学明
(原标题: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盘锦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