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10日电(记者谭元斌)上市餐饮企业关闭8家直营门店,全国过半重点餐饮企业利润大幅下降……2013年,餐饮行业的日子“不好过”。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餐饮行业协会与工商部门的“较量”格外引人关注。2013年底,北京市工商局认定“禁止自带酒水”等为“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餐饮企业限期自查自纠,引发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不满,两家协会频频“出招”,态度强硬。
餐饮行业真的到了需要借助霸王条款方能生存下去的地步了吗?
2013年,餐饮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业内人士指出,经济发展放缓、商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大幅下降,导致餐饮行业进入了“低速发展期”。
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8月全国餐饮收入累计15918亿元,同比增长8.9%,这是连续20年两位数高速增长后首次跌入个位数增长。
武汉市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湖北省烹饪酒店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潘孝强介绍,武汉市普通的餐饮企业2013年上半年销售业绩下降10%至20%,而高端餐饮企业同一时段甚至下降40%至60%。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市工商局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来得“很不是时候”,让本来就陷入困境的餐饮行业“雪上加霜”。
霸王条款真的是餐饮行业的“救命稻草”吗?专家认为,与其寄希望于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倒不如“放下身段”,对自身进行“转型升级”。
武汉市进行了有益尝试。潘孝强介绍,武汉市的一些餐饮企业在大众化餐饮方面下工夫,例如在菜单设计上,对高端菜进行删减,增加了适合普通市民的菜,一些餐饮企业送餐进写字楼、开展微信订餐等。以此为基础,2013年下半年以来,武汉市部分餐饮企业销售业绩出现不降反升的势头。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律师认为,通过主管部门依法整治,有利于建立规范的餐饮市场,餐饮企业和消费者都会受益。如果两家协会为了维护本行业的利益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终受伤的不止是消费者的利益,恐怕连整个餐饮行业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原标题:霸王条款不是餐饮行业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