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倩雯 李爱华)昨日,本报《收1.5元还是2元?的士收费一城两价引质疑;市长热线回复——燃料附加费超1.5元可投诉》(6日A08版)报道见报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昨日,春江出租车公司总经理郭滨在向当班司机了解情况后,在本报帮助协调下,公司向乘客陈先生致歉,并表示将在公司内部整改。
昨日,郭滨在了解司机私自涨价燃油附加费时表示愕然,称公司早在2013年11月25日,已将燃油附加费下调的标贴发给司机,出现这种情况不可原谅。郭滨说,“确实是我们监督没有到位,管理存在疏漏,当初标贴是发下去了,但没有及时监督司机把它贴上去,接下来会对每辆车做好检查。”
涉事司机袁师傅解释称,因93号汽油价格上涨,他认为燃油附加费是自动上调的,私自上调了燃油附加费,现在车上依然贴的还是2元的燃油附加费标识,对此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