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两节、两会”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工作,严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按照市交通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抓好安全与稳定工作。为“两会”、“两节”、“春运”创造和谐、有序、安全、稳定的良好运输环境。
行业安全生产突出“七个强化,一个推进”。强化长途客运的安全运营监管;强化客运包车的安全运营监管;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监管;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和从业行为监管;强化营运车辆的运行动态监管;强化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管;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监管。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运管系统认真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梳理,对照两个《通知》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出具体的岗位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通过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不断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突出重点整治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出租汽车合法经营者权益;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乘客消费者的权益。紧紧抓住全市开展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这样一个有力契机,打造良好的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树立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新象形。
强化配合意识。各运管所要树立大局意识,落实责任,要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工作推诿和消极敷衍现象发生。要积极争取属地政府的支持,协调公安、信访、残联等部门,开展非法营运摸排工作,重点摸排从事非法营运的涉黑团伙、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地点、涉残非法营运车辆的具体数量,建立摸排台账。要研究确定挂牌整治重点工作,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按照整治重点内容与职责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的“黑出租”。
做到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全面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认真查处客运出租汽车各种违规行为,依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运管所要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从业人员注册登记管理,要按照交通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13号令)要求,实行教育培训与资格认证管理分离,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对考核不达标的车辆驾驶员给予计分处罚,直至取消从业资格。(李殿刚 记者秦丽娜)
(原标题: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多措并举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