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鲁勋
继去年12月中旬召开《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之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该草案立法听证会意见处理情况,保留地铁禁食、禁折叠车等条款,但做出了一些人性化的微调——禁食令将对病患需要、老幼等网开一面。
去年12月13日下午,该市召开的轨道交通条例立法听证会上,地铁是否应该禁食、折叠车能否带上地铁等成为讨论热点。此前听证草案中提出,在地铁车厢或付费区饮食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该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后认为,地铁是满足公众上下班等基本出行需求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又是相对封闭的公共场所,为维护绝大多数乘客的权益,应当禁止饮食。但对部分乘客因健康原因等需要饮食的,也应予以照顾。
上周末该办公布的最新草案中,对“禁食令”条款进行了补充——禁止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饮食,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饮食的除外;轨道交通执法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对婴幼儿、年老体弱者等予以适当照顾,对其他乘客违反禁令的首先予以说服教育、劝阻警告,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此外,对于是否允许携带折叠自行车乘坐地铁的问题,该办认为,携带折叠自行车属于相对特殊的出行需求,有其合理性。但南京市地铁日均客流量已达118万,今后还将大幅增长,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同时,客流高峰期越来越长,开辟折叠自行车专门区域暂不具备操作性,发放允许折叠自行车进地铁的牌照有变相增设行政许可或审批之嫌,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不符。从维护绝大多数乘客权益出发,他们决定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的规定暂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