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委不认可把购销合同作为资产评估依据
早报讯 在昨日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首次会议当中,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武昌鱼,600275)重组未获通过。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审核委员会认为,武昌鱼根据要求新提交的与采购方所签署的购销合同,并不能使评估报告所依赖的标的资产的产品预测销售数量具备充分的保障和充分的执行力。所以,依据该等购销合同进行的标的资产价格评估的依据不可靠,本次交易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 ( 三 ) 项“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的规定。
武昌鱼此次重组事项属于二次上会。
此前,武昌鱼于2013年8月发布公告称,拟向贵州黔锦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黔锦矿业的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5亿元,其中3.9亿元计划用于黔锦矿业镍钼精矿冶炼厂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后的2013年12月4日,武昌鱼重组获得了证监会有条件通过,但被证监会要求补充4项审核意见。由于武昌鱼未能落实前次审核意见,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昨日重新召开会议,否决了武昌鱼的重组方案。
因上述事项,武昌鱼于2013年12月27日起停牌,停牌前收于5.1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