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午间,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通报了该院对淇县法院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事的处理决定。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干警王玉柱开除公职,给予孟相勉行政记大过,并清理出法院队伍的决定。鹤壁中院决定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淇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詹玉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提请淇县县委、县人大免去其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职务。
通报称,12月11日,网民发贴称淇县法院法官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等。河南省高院、鹤壁中院随后派出调查组,在鹤壁市纪委配合下,对网民反映的事件展开调查,现已调查完毕。经查,淇县法院执行干警王玉柱、孟相勉确有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安排的宴请、洗浴及歌厅娱乐活动的事实,关于反映人反映的其他问题,经调查取证及专业机构对录像资料的鉴定,不能认定。
据《南方都市报》13日报道,网友“真实的遥遥无期”在12月11日凌晨上传名为《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法院法官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KTV》视频,引起网友关注。
南都记者查看发现,视频由四段内容剪辑、拼接而成。第一段是多人在一起吃饭,视频显示的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20时;第二段是席间被拍男子和众人一起在KTV包房内,与几名女性猜拳及相拥跳舞,时间显示为2012年8月17日23时;第三段是在一家洗浴中心里,拍摄者走进一间房,房内男子赤裸躺在床上与其交谈,时间显示为2012年9月25日23时;第四段是录音,录音中对方建议“尽可能将这个事缩小”等,时间显示为2012年10月10日。
“真实的遥遥无期”在介绍视频时写道:“河南省淇县法院法官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KTV小姐、桑拿嫖娼,以及淇县法院院长在了解案情、该院法官所作所为后,要求当事人将此事尽量缩小影响的录音。以上视频系本人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由多组真实视频及录音资料剪辑而成。”
查实接受吃请 未发现嫖娼
据大河网13日报道,该视频发布后,12月12日上午,鹤壁市中院院成立了调查小组对网民反映的事件展开调查。
同日晚间,淇县纪委、淇县政法委对该事件做出声明回应称,经过淇县联合调查组再次核实,该网民上传的视频材料于2013年8月已向淇县政法委纪工委举报时提供,当时淇县成立由纪委、政法委、法院纪检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了立案调查,查明视频中所涉及人员系淇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孟某某,并且查实两名干警确有接受当事人吃请、KTV唱歌、桑拿洗浴的事实,但不能证实相关干警存在嫖娼行为。
9月23日,淇县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0条、第82条、第25条之规定,对两名涉案干警分别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了案件当事人(举报人)。
而该视频所涉及案件系淇县法院一执行案件,已于2012年10月全部执行完毕,并将执行款项足额支付给了当事人(举报人)。
前述通报称,两名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抹黑了法院队伍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鹤壁两级法院将以此事件为反面典型,在全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欢迎广大网民监督。
链接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九条 接受案件当事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