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南华集团(0265)与中国擎天科技(1297)之间的官司出现新的发展。南华集团变阵,除在香港继续与擎天纠讼,进一步透露南华金融(0619)旗下的南华财务,以擎天科技的股东身分,于12月12日入禀香港高院。南华财务要求,擎天科技主席辛颖梅等5名高层,要就违反诚信责任或忠实责任,为其所拥有的收益,或任何其它第三方利益而挪用之全部收益或利润,各自提供报告,并且作出赔偿。
南华金融副主席张赛娥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响应状告擎天的个案。据了解,南华金融是在擎天科技上市即7月9日不久,已经持有擎天股份。擎天则指,其已获得法律意见表示,对方是用普通法衍生诉讼,即利用小股东身分向法庭表示,代表其它股东用公司名义,起诉辛颖梅等人,要求赔偿给公司。他们把公司列为被告是因为用普通法衍生诉讼的程序要求。简单来说公司不算是被告,相信该诉讼对上市公司完全没有影响。
今次南华金融状告的5人,除主席辛颖梅,亦包括高级副总裁汪晓刚、副总裁张虹及马明,和内部审核联席主管丁苏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