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29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新加坡交易所建立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的相关机制与制度安排。
作为落实第十次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成果的具体举措,新加坡交易所于今年10月致函中国证监会,希望就我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事宜加强合作,并计划于近期发布相关公告,进一步明确我国境内企业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程序及基本要求,以推动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
中国证监会复函表示,支持新加坡交易所建立我国境内企业赴新直接上市相关机制与制度安排,相信新加坡交易所的有关机制与安排能够为中国境内企业赴新加坡直接上市提供便利。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支持境内企业在符合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证监会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
(原标题:证监会:支持新交所建立我企业赴新直接上市的相关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