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制度建设。这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首要任务。”11月22日出版的《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刊发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的署名文章《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文中作出上述表示。
文中指出,要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和系统总结各地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抓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快推进建立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相关制度建设。抓紧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条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改革完善土地税制,合理调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繁荣发展。
坚持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在上述署名文章中,姜大明表示,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对于全面建立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格局、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水平、促进政府职能和发展方式转变;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姜大明认为,学习理解中央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精神,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扩大权能是基础。其中包括,(一)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是治本之策;(二)坚持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三)严格用途管制和用地规划管理。二、征地改革是关键。其中包括,(一)解决征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二)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三)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三、城乡统一是方向。其中包括,(一)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二)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三)进一步扩大市场配置国有土地的范围;(四)建立建设用地合理比价调节机制;(五)系统安排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配套措施。
在上述“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中,姜大明表示,当前农村宅基地问题十分突出,一是农村宅基地取得困难,违法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二是退出机制不健全,既造成宅基地闲置,也影响农民财产权益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顺利进城落户。这既有管理不到位的因素,也有制度和政策不适应的问题。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推动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必须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在确保农民住有所居前提下,赋予农民宅基地更完整的权能,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
在“系统安排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配套措施”方面,姜大明表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涉及重大利益格局调整,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培育扶持和严格管控相结合,从法制建设、用途管制、确权登记、市场管控、共同责任等方面整体设计、配套推进。
对此,姜大明在上述署名文章中谈了五点看法。
除“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制度建设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首要任务”之外,姜大明认为,全面落实用途管制要求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前提。“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托,综合各类相关规划,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区范围,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用途管制和规划安排。”
姜大明指出,扎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基础。即,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尽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抓紧研究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严格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管控。这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保障。”在上述署名文章中,姜大明表示,深化农地转用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标准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的统计监测和形势分析。切实发挥土地储备对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功能。对现有违法违规城乡建设用地开展全面清查并研究制定处理政策。加强新形势下对城乡建设用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
此外,姜大明认为,协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这是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合力。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等各负其责;必须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协调,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必须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增强其履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职责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