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长春“3·4盗车杀婴案”罪犯周喜军昨日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今年3月4日,周喜军到在长春市某学院附近的“为家超市”,发现超市经营者许家林的越野车停在路边,即趁机打开车门上车,发现许家林2个月大的儿子许皓博在车后排座上熟睡,仍驾车沿长郑公路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行驶。其间,因听到许皓博啼哭,周喜军停下车将许皓博掐昏。不久后,许皓博苏醒再次啼哭,周喜军又停车用红布条猛勒许皓博颈部,致许皓博机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次日,周喜军迫于公安机关全力抓捕和社会公众自发寻找的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