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近期互联网基金销售创新业务模式引起市场各方关注。对此,证监会13日举办“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相关问题”微访谈。
在谈及“淘宝网在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中是什么样定位”等问题时,证监会表示,淘宝网在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中是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此外,证监会指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基金销售活动中,为基金投资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交易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淘宝网目前备案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