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来源:广西专员办
广西专员办结合财政监督工作的具体实际,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将服务寓于财政监督全过程。
一是服务目标双向结合。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时,以服务宏观大局为指引,以服务微观经济发展为方向。宏观上着力于了解财税政策实施成效,结合地方实际和政策执行情况,分析政策疏漏,提出改进建议,为推动财税政策完善服务。微观上分析市场经济个体施行财税政策到位程度,了解个体差异是否影响政策执行力度,确认目标对象遵纪守法,不存在为一己之私钻财税政策空子、损害其它经济个体利益的违规行为,为保障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服务。
二是服务方法多元化。审核审批业务中,以加强信息沟通渠道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在专员办外网集中刊登政策汇编、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投诉反馈电话,主办人员建立QQ群、论坛共享等手段,确保目标对象深入了解财税政策,熟悉行政审核审批流程,明晰退回材料、不完全批复申请的原因,消除群众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抵触情绪。监督检查时,以逐条分析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向检查对象解释政策条款、梳理内部控制流程漏洞、提出管理建议、推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对象守法觉悟和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放低身段,以平和之心而非高高在上之姿对待群众诉求。做群众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中介、解析政策法规的桥梁。日常监管中,对上及时请示问询,切实了解财税政策制订背景、执行关键要求,把握政策细节,透彻反映下情;对下注重政策解答,深入了解客观实际,注重事前分析提醒,加强事中介入辅导,确保政策执行透明。监督检查中,切实做到询问时和颜悦色、调阅资料时态度诚恳、查处问题时以理服人,给监督对象陈述的机会,消除监督对象的敌对心理。
四是注重实效强化落实。日常监管中,注重收集上级批复文件,了解资金下达情况,跟踪资金分配去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位,及时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事中监督准备。监督检查中,密切跟踪处理处罚文件落实情况,关注企业管理制度改进完善过程,根据需要提供进一步帮助,推动监督对象管理水平有实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