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15日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上了解到,中国法院7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14451件,判处犯罪分子6855329人,妥善审结一大批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据了解,各级法院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七年来,全国法院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比率从16.22%下降到13.48%,适用非监禁刑比率从30.93%上升到34.98%。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近年来,轻微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不断攀升,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违法行为入罪以来,轻罪案件明显增多。各级法院要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重视繁简分流,依法妥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以来,人民法院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中级以上法院坚持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证据把关和审判程序更加严格,死刑案件质量更有保证,有力促进了刑事审判整体水平的提升。
沈德咏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法院庭审的中心地位,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各级法院要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的底线;要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发挥庭审质证特别是对质、交叉询问制度的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切实履行证据审查把关职责。
沈德咏还提出,对于经济犯罪案件,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突出惩治重点,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反腐败中的功能作用。
(原标题:中国法院7年共判处犯罪分子68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