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认为,这一决议最重要的意义是,将一触即发的叙利亚局势从战争边缘拉回到和平轨道。”
——中国外长王毅
综合新华社电 联合国安理会27日晚一致通过第2118号决议。决议就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和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进程作出了相应规定。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投票后作解释性发言,阐述了中国政府立场。王毅强调,安理会在处理叙利亚问题时,必须铭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本着对叙利亚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确保所作的任何决定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中国一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始终认为军事手段解决不了叙利亚问题。第2118号决议将叙利亚局势从一触即发的战争边缘拉回到和平轨道,为推动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提供了新的机遇。这份决议符合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的大方向,体现了安理会的作用,也维护了安理会的团结。第2118号决议还制定了销毁叙利亚化武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下步工作的路线图。中方愿派专家参与有关工作,并为此提供资助。
按照计划,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工作将于今年11月开始,预计次年中期完成。
此前3份涉叙决议均遭否
联合国安理会27日以15票全票通过涉叙化武决议,即2118号决议。决议要求叙利亚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联合国合作,消除其化武库存。这是叙利亚2011年3月发生冲突以来安理会通过的首项涉叙决议。此前,3项西方国家提出的涉叙决议草案没有通过表决。
按照决议,叙利亚任何一方不得都使用、开发、生产、获取、储存、保留或转让化学武器,要求叙利亚遵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决定,并要求叙利亚所有各方为此与禁化武组织和联合国充分合作。
安理会的决议中没有立即对叙利亚境内已发生的化武袭击实施制裁条款,但决议规定,如果违反禁化武组织计划和安理会决议,安理会将再举行一次投票,表决可能采取措施的决议。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在决议通过后说,一旦确认违反销毁化武的事件,安理会将准备惩罚措施,“联合国安理会将准备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非常清楚。”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包含采取军事行动以及经济制裁。
这项决议还首次以安理会名义认可各国2012年6月在瑞士日内瓦达成的叙利亚政治过渡“路线图”。决议呼吁,尽快召集新的国际会议,以落实“路线图”。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新日内瓦国际会议的目标日期是11月中旬。叙利亚驻联合国大使巴沙尔·贾法里27日说,叙利亚政府完全承诺参加提议于11月中旬在日内瓦举行的国际和平会议,以结束叙利亚冲突。
从“战争边缘”重返和平
在安理会通过第2118号决议后,中国外长王毅在联合国总部向中外媒体发表了谈话,阐述了中方立场。王毅说,中方对刚刚通过的决议感到欣慰。这是一年多来安理会首次就叙利亚问题一致通过的决议,显示了安理会的团结,向世界发出了一致声音,体现了安理会的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中方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王毅说,形成这个决议经过了艰苦谈判,或许各方对决议解读的角度有所不同。中方认为,这一决议最重要的意义是,将一触即发的叙利亚局势从战争边缘拉回到和平轨道,将箭在弦上的单边军事行动改变为联合国框架下的外交努力。
王毅说,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每一个联合国成员应尽的义务,也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决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或新的情况,中方希望各方都能忠实履行决议中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叙化武问题的基本立场。
销毁工作11月开始
安理会投票前一个多小时,位于荷兰海牙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批准美俄达成的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库存的计划。
这项计划涵盖叙利亚化学武器及其前置和交付系统分类、隔离、销毁的时间和基准。按照计划,化武核查将于10月1日开始,获得确认的化学武器将由禁化武组织执行委员会从11月15日开始进行“里程碑式地销毁”。
禁化武组织总干事艾哈迈德·尤祖姆居27日说,技术秘书处已准备立即展开在叙利亚的工作。组织发言人卢汉在执行委员会会议后告诉记者:“我们预期先遣组下周抵达叙利亚。”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随后表决通过的涉叙化武决议,联合国将派遣小组配合禁化武组织在叙利亚的活动,请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在30天之内并在其后每30天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评估叙方执行禁化武组织计划和安理会决议的情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昨天表示,中方欢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执行理事会和联合国安理会就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分别通过的决定和决议。“中方希望安理会决议和禁化武组织执理会决定得到全面、准确执行。我们希望禁化武组织和联合国以客观、公正、中立和专业精神开展核查和销毁工作,并敦促叙利亚各方为此提供全面支持与配合。中方愿派专家参与有关工作,并为此提供资助。”秦刚通过外交部网站发表谈话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