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徐汇区爱菊小学的学生跑向全新的“长鼻子”校车。 早报记者 张栋 图
昨天,《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对校车安全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做了规定。
新草案对校车安全和学生服装质量进行了规范:学校使用校车,应按国家规定取得使用许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由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运载学生时,要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车保障学生安全。
新草案要求学生服等学习和生活用品要符合国家和上海的有关标准,并向家长和学生公开采购情况。
此次新草案还对流浪乞讨、离家出走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作了梳理,调整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救助保护职责。民政部门的救助保护机构对流浪乞讨、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实施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帮助寻找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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