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12日电(记者张展鹏)11日下午,江苏卖电第一人、扬州市民朱启杰收获了他实施个人光伏发电的“第一桶金”——两个半月的销售电费共计359.70元,这也是江苏省居民实施个人光伏发电收到的第一笔售电费。
359.70元不是一个大的数字,但朱启杰和家人都很高兴,“现在家里用电不花钱,还能领到钱,这很不错。”朱启杰说。
朱启杰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实施个人光伏发电,此次结算费用是6月5日至8月19日期间发电上网的电量售电费,这两个半月内共发电1496.5千瓦时,其中自用705.96千瓦时,其余790.54千瓦时电量则上网售出。
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今年3月份,朱启杰获悉国家正式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入网政策后就回到老家开始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他于6月4日与扬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签订《购售电合同》上网卖电,由此成为江苏省卖电给国家电网公司的第一人。
“第一桶金”激发了朱启杰对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信心,他算了一笔账:3个月发电量是1732.06千瓦时,每年就是6928.24千瓦时。按照这一电量计算,他每年的收益是3186.99元。最近,国家对个人光伏项目的补贴政策已经出台,如果他能够获得国家补贴,每年获得的收益将达到6096.85元。
(原标题:江苏卖电第一人收获光伏发电“第一桶金”——35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