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王林向银行申领、用于刷卡套现的POS机
新华网湖北频道8月29日电(程昌宗 张隐曜)27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披露,该局查获全市首例利用POS机刷卡套现非法经营案:咸宁市某高校“85后”毕业生王林(化名),以虚假注册的公司向银行申领10余台POS机,虚构交易替人套现,从中非法赚取手续费牟利。在15个月时间里,王林藉此非法牟利30余万元,涉案金额达960万元。
现场:房内扔满交易票据
7月中旬,温泉警方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一公司以经营水暖器材为名租借办公场所,却大肆为他人办理刷卡套现业务。警方调取相关资料后,发现该公司向银行申领了10余台POS机,日交易量均在3到5万,数额较大且交易频繁,交易客户错综复杂,与其经营项目的正常收益及客户源不符。
民警进一步调查获悉,该公司负责人王林出生于1985年,湖北荆门人,2009年毕业于市某高校,因考研失败长期逗留咸宁。7月26日早晨,温泉警方对正要出门办事的王林实施控制。打开其位于咸宁大道附近某小区的住所房门后,在场民警大吃一惊:房内桌面上摆满了POS机,桌面和地下扔放着大量刷卡交易票据。
经过温泉分局两名财务人员近一周加班加点甄别、清点,初步统计共有1500余张交易票据,平均每月有近百起刷卡套现交易,涉及金额总计达960万元。
供述:注册皮包公司,申领POS机刷卡套现
王林供述,去年经人“点拨”之后,他注册了多家皮包公司,并以办理业务结算为由向银行申领了10余台POS机。在成功申领POS机后,王林通过广泛散发街头小卡片等形式招徕业务,帮人刷卡套现,并从中非法收取高额手续费用。
据悉,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王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连迅)
(原标题:咸宁警方破获全市首例利用POS机刷卡套现非法经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