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事件:2012年2月14日23时45分,在河南洛龙大道扩宽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为赶工期和进度,夜间突击施工,造成国家一级干线呼和浩特至北海中断。
后果:此次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其中铺设光缆抢修的直接损失为90719元,开通电路损失严重。
事件:2011年4月9日,河北晋州农妇彭某在自家地里挖沟时,将国防光缆挖断。2012年1月11日,彭某被民警抓获,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其批准逮捕。
后果:这次光缆损坏造成120960户电路中断120分钟,经济损失728.06万元。
事件:2004年10月13日,广东东莞市东坑镇路口莞惠公路的电信管线两处“人井”遭到破坏,其中严重的一处被人挖毁,导致一条通往日本、欧洲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国家一级光缆电路和由广州通往香港的光缆被截断。
后果:通信业务被停止达两个半小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7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计。
事件: 2004年8月10日,河南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在少林寺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由李某和张某共同购买的挖掘机挖土,司机焦某驾驶挖掘机将河南省郑州通信传输局所辖地下公用通信光缆挖断5根。
后果:国家一、二级通信干线、登封市所有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数据业务全部陷入瘫痪,故障历时700分钟。事故造成电缆材料损失及维修费用共计128459.43元;造成省内电路损失394200元。挖掘机司机及车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