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第二届慈展会”)定于2013年9月21日-23日在深圳经济特区举办。为组织协调好参展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慈展会概况
(一)展会主题。慈善让中国更美丽!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1日-23日,深圳市会展中心。
(三)展会目标。展示全国慈善公益项目成果,搭建慈善公益资源对接平台,助推慈善公益人才交流合作,营造慈善公益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慈善公益组织健康发展,表彰慈善公益典型,传播慈善公益文化,树立中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风向标。
(四)展会内容。主要包括展示交流、启动仪式、总结交流会、1+N会议(高峰会议+专题会议沙龙)、慈善资源和人才交流对接、慈善公益信息发布平台以及网上慈展会等部分。展示方式将打破以往按区域或行业划分展区的惯例,按主题内容设置八个展区,包括:救灾救助展区、社会组织展区、企业社会责任和基金会展区、国际合作和港澳台展区、慈善之城展区、慈善创新展区、公益体验展区、公益生态展区。(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积极参展。各地要围绕展会主题,积极动员本地慈善组织、遴选优秀的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参加相应展区的展示。鼓励“七星级慈善城市”的民政部门组织参加相应展区的展示。请做好参展预报名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填写附件2。
(二)统计需求,推动对接。第二届慈展会将把慈善资源对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要做好参展慈善组织及其他单位关于自身所需要的慈善资源以及自身可对外提供的慈善资源状况调查,并填写附件3。展会期间,组委会将重点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和资源对接服务。
(三)统计合作,集中签约。鼓励各地对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本地的公益慈善资源对接成果或对接意向进行调查和统计,并将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报名参加展会期间的专场签约仪式。请就此项报名情况填写附件4。
(四)积极申报,承办活动。展会期间还将围绕展会主题同期举办高峰会议、多场专题会议、沙龙和各种慈善公益配套活动,以促进理念创新,推动跨界合作。鼓励各地及各参展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申请承办其中的具体活动。
(五)组织观摩,交流学习。各地要在符合中央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组织本地相关单位、慈善组织赴会观摩,积极参与各类专题峰会和沙龙活动,加强与同行业、兄弟省区市的交流和学习。
(六)加强联系,落实责任。请各地指定专人负责参展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负责人及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至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请各地将填写好的附件表格于8月7日前报至组委会办公室。均报送电子版即可。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cncf.org.cn查询,或致电组委会办公室及有关主办单位。如需了解参展和资源对接详细事宜,可咨询慈展会组委会办公室。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孙卫东 刘炫宇
电 话:(010)58123164 58123246
传 真:(010)58123164
电子邮箱:sunweidong@mca.gov.cn
lxycc0119@163.com
组委会办公室参展预报名事务:
联系人:典春丽 丰梅玲
电 话:(0755)25881752 25887592
传 真:(0755)25887592
电子邮箱:cncf@cncf.org.cn
组委会办公室资源对接事务:
联系人:夏璇
电 话:(0755)83170670 83293221
传 真:(0755)83860811
电子邮箱:zydj@cncf.org.cn
附件1: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展区介绍
附件2: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参展预报名汇总表
附件3:第二届中国慈善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对接需求统计表
附件4:2012-2013年度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对接成果统计表
2013年7月22日
(原标题:民政部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