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13年7月11日
本文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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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