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6月22日电(记者 王大千)记者从21日召开的西北警务协作区第三届联席会议第二次主席会议获悉,自2012年8月以来,西北警务协作区运行取得新成果,共办结各类协作事项8056起,有力维护了区域社会稳定。
西北警务协作区联席会议第三届轮值主席,青海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志强介绍,这一年来,协作区各成员单位围绕地域特点、共性需求,通过构建市县际的多层次区域警务协作体系,推进警务协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建立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协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务联勤机制,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有效提升协作效率,初步建成具有“小、快、灵”特点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
2010年10月,西北地区警务协作机制全面启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6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成员地区,立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情报信息资源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打击各类犯罪。
(原标题:西北区域警务协作近一年办结协作事项805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