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6月20日电(记者张和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20日认定“公交车扎针事件”的“行凶者”徐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
今年3月27日,有网友微博爆料,温州市区“26路公交车上一女的,自己屁股被人用针扎了,然后整车人都被关在车里……”微博发出来后,立即有年轻女网友回应,说自己也有类似遭遇,情节惊人相似。
这起“公交扎针事件”使人们联想起相关的“扎针事件”,在温州一度引起恐慌,很多人传言作案的缝衣针带有病毒。
此事引起温州市鹿城区警方高度重视。警方在多条公交车布控、跟踪,很快抓获了“针手”徐某。他今年24岁,初中文化,是来自湖北武穴的打工者。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间,徐某以引起女性注意为由,利用晚间时机6次在鹿城区26路公交车上,用随身携带的缝衣针扎刺多名女性臀部等处。
徐某在法庭上交代,父母催婚急,自己做水电散工的工作环境中几乎碰不到异性,更谈不上有心仪的对象。
他突发奇想,在公交车上用针扎女孩子的屁股,然后女孩子回头看他的时候就会和他交谈,说不定会“来电”一见钟情。他便带上母亲补衣服的绣花针,选择上班乘坐人流较多的26路公交车,挑选年龄相当、身材姣好的年轻女性“下手”。
根据温州康宁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徐某在案发期间精神正常,具备完全责任能力。
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两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鉴于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