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7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最新规定,内蒙古所有接受就业技能培训者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最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是符合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按照规定,内蒙古所有直接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员必须在培训鉴定结束后15日内向就业地就业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经就业服务部门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本人银行账户。
内蒙古明确规定:如培训学员年度内重复参加培训,就业服务部门将相应扣除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或取消班次申领培训补贴资格。
(原标题:内蒙古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