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举
多年来,网上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一直是唱片公司和音乐网站之间的一个大问题。早在去年就有媒体报道,从2013年起,环球等几家大唱片公司,将联合QQ音乐、虾米等网站尝试采取音乐下载收费包月制度。随后的报道几乎言之凿凿地确认了音乐付费下载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时间过去半年,环球、索尼和华纳三大唱片公司在今年5月召集国内主流互联网音乐公司,要求后者最晚于6月5日上线各自的音乐收费服务。而早在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已明确表示:网络音乐下载会收费是必然的。
或许,经过多年的免费音乐“熏陶”之后,消费者到了该改变习惯的时候。其实,免费模式,对音乐网站而言,既要面临“盗版”指控,又无法增加现金流,但国内市场就是如此。如果在版权方的制约下,有了统一收费行为,何尝不是一种利好?关键在于,向版权方付费后使用其音乐本身就理所当然,这是行业正规化的必然之路。
必须指出的是,版权方并非要求音乐网站的全部服务收费,而是要求各家公司采取在线听歌等仍免费,而对高品质、离线收听等服务收费的方式。事实上,目前QQ音乐、虾米等各大音乐网站已提供分级的收费服务。以QQ音乐为例,目前免费用户可自由下载标准音质的音乐,而绿钻用户每月花10元就能享受到可和CD音质媲美的高品质音乐。这涉及音乐下载市场中的“长尾效应”:大多数人都会听音乐,但追新歌每个月都有下载需求的却是少数。
这就使得事情还有另一面。从尊重创作者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付费才能下载是理所当然的。但音乐,尤其流行音乐,是一个利润基于受众数量的产业。如果下载收费的话,肯定会影响到传播,特别对新歌手而言。如果提起某个歌手,人们感到的是陌生,则不能不说是一种消费者和音乐公司的双输。
不可否认,MP3与网络的兴起彻底改变了音乐界的形态。消费者习惯于从网络上下载免费歌曲,随之而来的便是唱片店倒闭、唱片销量下滑,业内人士众口一词“唱片已死”。连盗版CD都销声匿迹,何况正版。
但是,即便音乐产业的利润下降,其利润仍然存在,只不过改变了形式。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有一位歌手愿意免费提供版权,那么多数歌手或许就会选择免费提供。因为这样一来,随着传播量的增加,歌手靠商演获得更多收益的可能性也会增加。比如,“凤凰传奇”组合的音乐下载总量已突破3亿次,连带其商业演出酬劳据说已达到60万元一场。这意味着,消费者更多时候开始以另一种形式支付歌手的报酬。时代变了,消费者变了,行业的盈利方式也必然会改变。
流行歌曲的传播形式已经改变,其出售单价下降是必然趋势,单纯对下载收费未必能解决相关难题。
比如,有人认为,现在因为下载免费,音乐人收益低,原创音乐就粗制滥造。网络下载音乐收费后,唱片公司若想获利,就要有高品质的音乐内容做保证,歌曲受欢迎,下载量大,收益才高。其实,这种想法有些一厢情愿,音乐流行趋势的变化不过是社会、技术发展引发的,这和盈利模式改变,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随着技术的发展,从黑胶唱片到磁带、CD,再到如今的智能手机,听歌在设备上的边际费用已经为零。这必然让听歌者普罗大众化,必然推动网络上流行“口水歌”、“神曲”。很多歌手就迎合这种现象,想通过网络唱红一首歌,再去参加商演挣钱。
很多人羡慕苹果的iPod+iTunes模式,但不能忽略苹果模式的背景是,西方社会早已有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人们也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这些在中国不具备。简单来讲,人们接受用20块钱买一斤肉,但却会在情感上抵触用20块去下载一首歌。
在这种社会意识与技术的基础上,就自然会产生目前流行音乐行业的盈利模式,也许,这也是大唱片公司观望与犹疑的原因。所以,中国的流行音乐盈利模式何去何从,还需交给市场来判断。目前收费的探索,只算其中一步。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