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空气质量新国标 环保重点城市仅23.9%达标
据新华社电 根据环境保护部4日发布《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全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黄河、珠江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2%。198个城市4929个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7.3%。
二是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18.6%,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胶州湾、辽东湾和闽江口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三是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2012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据此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为91.4%,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后,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0.9%;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8.5%,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9%。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