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日电(记者朱翃 叶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获悉,用幼儿手工剪刀划伤幼儿手臂的民办新怡幼儿园员工孙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未满18周岁不执行),并处罚款500元。
5月30日,孙某因幼儿坐姿不正,用幼儿手工剪刀将7名幼儿手臂划伤,其中1名手臂缝2针。
(原标题:上海一幼儿园员工剪刀划伤幼儿被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新华网上海6月1日电(记者朱翃 叶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获悉,用幼儿手工剪刀划伤幼儿手臂的民办新怡幼儿园员工孙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未满18周岁不执行),并处罚款500元。
5月30日,孙某因幼儿坐姿不正,用幼儿手工剪刀将7名幼儿手臂划伤,其中1名手臂缝2针。
(原标题:上海一幼儿园员工剪刀划伤幼儿被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