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为确保救灾物资能按计划顺利运往灾区,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实行第三方转运的方法,先运输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按计划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救灾物资第三地转运联系人唐强,电话13981603155。
公安交管部门对震中部分生命线实行单向调流管制措施
震中芦山县往北逐步进入高山峡谷,连日来,余震、降雨不断,造成道路垮塌,芦山县城通往龙门、太平、大川方向,芦山通往宝兴、灵关方向的道路形成大量堆积物,道路通行十分困难,加之上述地区空间狭小,为确保运送伤病员车辆顺利通行,让前期进入的运输车辆有序撤出,确保急需的药品、食品、帐蓬和燃油等物资运进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从22日开始,对县道芦山到龙门、太平、大川段,对省道210线芦山到灵关、宝兴段实行单向调流措施。请各界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