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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4月13日专电(记者胡锦武)在短短11个月内,江西南昌市一名男子严某伙同他人,私设屠宰点,私宰生猪总价值达1800余万元。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8月20日,严某伙同黄某(在逃)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南昌市东湖区一处废旧仓库内私设生猪屠宰点,由黄某负责提供场地、水电等...
(社会广角)江西南昌一男子私宰生猪价值1800余万元被判刑
(原标题:(社会广角)江西南昌一男子私宰生猪价值1800余万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