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讯 网易财经《意见中国--经济学家访谈录》栏目近期专访了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 江平。他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他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他怎么看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他为何竭力为私权呐喊?
以下为部分访谈实录:
法律能够推动市场多元化
网易财经:嗯,那您认为就是当前中国法律最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地方是在哪儿呢?
江平:我觉得现在最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呢,应该说还是在国家干预过多吧,比如说随便来说,这个价格倒置的现象这是我们现在看了很明显的,你比如说电价限制了,不能够上涨,电价现在照顾老百姓的利益,它不能够太高,但是另一方面煤炭的价格又放开,这个价格由国家严格控制,而煤价按照市场可以飙升,这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所以就变成了实际上呢,煤炭经营的人都赚了大笔钱,这当然是指前一阵了,在煤价不像现在下落的情况下,而电价确实相反,每生产一度电可能还要亏本,我想这样一个价格扭曲的现象,实际上是造成了市场经济很不合理的现象,我想这个能源跟市场是有密切的关系,我们现在石油价格放开了,放开了,很好啊,现在我们又要改成更灵活的反应机制,国际市场石油上涨,我们可能在很短时间之内也表现了我们的石油价格的上涨,国际市场如果下跌,我们也能够很快反应出来,这是很好的。
可是你拿煤炭来生产电,就不行了,因为你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所以这样的话,生产用电和家庭用电还不是同样一个价格,这个权且不论,那么市场经济里面,我要防止由于电价上升而引起了其他连锁的反应,会造成我们的价格控制不住,通货膨胀率就要大大提升了,那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所以这是我们很困难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控制通货膨胀率不能提高,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适应市场的规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个很难。
比如说现在成立了铁路运输总公司,人们有人担心了,这票价要上涨了,其实我们现在国家这么多年来票价不上涨,也有它的苦衷,因为老百姓工资本来就比较低,如果你这个铁路票价一上涨,影响了很大一部分人,最低生活标准人的一些开支了,所以我们尽量保持了这个票价不上涨,但是你现在铁路从完全国家控制,变成了铁路要进入市场了,那你必然就要经过这一关,这一关怎么来化解呢,怎么逐渐逐渐能够使得铁路它的运营的成本跟它的效率能够挂钩呢,这个问题这是个很难的一个,妨碍了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吧,就是能,一方面要适应这个市场,一方面要让老百姓的生活能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吧。
网易财经:还有个问题是,您怎么看待恶法,您觉得恶法应该是去遵守吗?
江平:这个恶法的问题在法律方面也是一个很争论的问题,从法学家来说,如果是自然法学派他会认为恶法不是法,但是在某些法律人认为,恶法也是法呀,它也是通过的呀,我们国家应该说,在现代一般人们的认识恶法还应该仍然算法,一是因为这个恶法,什么叫恶法,谁来界定,是不是?立法的人绝对不说我这个法是恶法,是不是,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这个问题很难说。
你比如说1989年期间,我们全国人大通过了一个《游行示威法》,这个《游行示威法》,当时立法的时候很多人就认为这个法是不太好,你这个时候立一个《游行示威法》,实际上是禁止了游行示威,限制了游行示威,当然李慎之同志是我们的立法法律委员会委员,他当时就说一句话,这个《游行示威法》早通过不如晚通过,晚通过不如不通过,那他认为这不是恶法嘛,这种恶法这么急于通过干什么?可是在不同的人看法,可能有人就觉得这是好法,所以这个原则首先来说很难界定。
如果你这个法律是窒碍了社会经济发展,或者一部法律里面只有几个条文是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你说它是恶法还是良法呢?也非常难说的,百分之几构成了它是恶法?一半以上还是怎么样?这都非常难说,所以在中国现在来说,当然即使你通过了算恶法,那你也只有执行,那你不能说我起来反抗它,法院判决我也不执行,像这些东西,一个根本没有效力,法院的东西是由于国家的权力作为后盾,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你违反了就只好来接受这个处罚,货币接受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网易财经:您认为有没有就是一些好的社会演化出来的一些结果,没有被法律的形式追加和确认下来?
江平:这个问题首先要确认什么是法律,法律有广义和狭义的,狭义的法律就是指全国人大通过的,要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现在确实还有一些领域没有以法律形式来通过,你比如说能源,能源的问题我们现在还没有能源的法,现在需要制定,所以全国人大的代表现在提出呼吁来加强立法,很多都是提出来要在某个方面来立个法,80%的提案,90%左右的提案都是关于立法的建议,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扩大一点来说,如果我们所理解的法律认为只要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的就是法律,那就包括国务院啦、各个部啦、地方的啦,县里面甚至也可以来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所以要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说我们现在几乎没有什么领域可以说现在重要的领域我们现在没有类似的法律的规定,这就是我前面说的,有些地方一个县政府所颁布的一个文件,甚至它的作用比《宪法》还要大,也就是它实际上起的作用,它会比法律甚至《宪法》更直接,更能够直接为百姓所接纳。所以这是个很反常的现象,但是中国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网易财经:您觉得这个红头文件的效力大于法律,这个情况,这个现状需要改变吗?
江平:当然要改变,我们现在这个中央的一个文件,县里面的一个文件,往往起的作用比法律还《宪法》还要大,那就是人们眼中所有的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现在的政府的文件、党的文件、县里面的文件,它的作用会大于这个法律和《宪法》的作用,这个应当改变,这是中国老百姓法制观念薄弱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这个问题。
网易财经: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您如何看地方自主权的意义,经济学界有一种解释说,地方竞争推动了市场的演进,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您同意吗?
江平:经济学界的观点跟法学方法上不太一样,经济学讲的是市场,讲的是竞争,法学我不能够讲多元化,法制是统一的,不能说我在法制方面我上海有一个法制,江苏有一个法制、北京有一个法制,这不可能的,所以法制是不能够讲多元化,法制是应该统一而市场是应该多元化,应该更灵魂,所以从这点来看,法制的精神和市场的精神是很难统一起来,但是另外一个方面,法制是能够推动市场多元化的,也就是说我法制里面,我健全我的法律,我的法律应该是承认这个多元化,多元化有什么不好啊?给了地方更多的自主性为什么不好啊?我们在法律中应该鼓励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的权力,这样的话能够使得我们经济欣欣向荣,这是应该肯定的,所以法制肯定的原则,和法制自己本身的原则是不能够同一而论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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