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7日电(记者王蔚 周蕊)先参加旅游,行程结束后满意再付款,如果有两项以上内容不满意可以拒绝付款,这是上海一家旅行社近期推出的“新动作”。“先旅游后付费”如何实现旅游市场多赢,消除“零负团费”生存的土壤?
“先旅游后付费”搅动一池春水
先参加旅游,行程结束后满意再付款,这是真的吗?近日,上海一家旅行社推出了首个“先旅游后付款”旅行团,在行程、车辆、用餐、服务方面向游客做出了12项承诺,并在产品承诺书上写明只要游客认为有超过两项不达标即可拒绝付款,而游客如果对行程满意,在旅游结束后3天内付款即可。
“看到广告后,发现旅行社对行程的规定很具体,比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能接电话、对旅游餐规定也很细致,觉得无论是安全性还是服务质量都有保障,冲动之下就去报名了。”参加首个“先旅游后付款”旅行团的团友王益刚下大巴,就第一时间到旅行社去付费。喜欢旅游的王益以前也参加了不少旅游团,“我坚持不在购物点购物,但很多时候就算导游并非强迫购物,但长时间呆在购物点,还是浪费了宝贵的游览时间。”
“这些年下来,我们发现,组团游游客越来越少,且年龄偏大,大部分有消费能力的年轻游客都转向自由行。”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负责人何一伟认为现在的旅游市场存在三大难点:年轻消费者对服务品质的需求与旅行社僵化思维和经营模式的矛盾;不正规小企业推出的所谓零负团费对市场信誉的打击;导游无底薪制带来的强制消费。
记者注意到,在“先旅游后付费”旅行团中,旅行社与游客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外,还与游客签订“服务承诺合同”,对用车、用餐等有具体而微的规定。例如,用车方面,车必须用18个月内的新车,司机必须着正装,不在车上抽烟,不在行程中打电话。一旦旅行社违反任何一项合同约定,经查属实的,将向旅游者赔偿100元/人,违反两项以上合同约定的,游客可以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