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600220)昨晚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阳光”)被法院裁定破产。这将使得江苏阳光面临超15亿元的损失,直接影响江苏阳光2012年净利润。
公告显示,由于宁夏阳光企业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此宁夏阳光申请进行了破产清算。
在宁夏阳光由法院正式裁定破产后,江苏阳光对宁夏阳光的股权投资款2.34亿元,以及宁夏阳光所欠江苏阳光借款12.75亿元预计无法收回。因此江苏阳光2012年度将对上述事项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从而对本公司2012年利润造成重大亏损。
根据江苏阳光此前的公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账面总资产13.99亿元,总负债14.45亿元,净资产-4616万元。2012年1-12月份亏损2.47亿元。
资料显示,宁夏阳光为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2日,注册资本3.6亿元,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和销售。项目累计总投资为17.8亿元,其中注册资本3.6亿元,江苏阳光出资2.3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
值得注意的是,宁夏阳光曾以生产用的全部机器设备及土地、厂房作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1.2亿元,由江苏阳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阳光很可能因为上述银行贷款而卷入担保纠纷。
为此,江苏阳光已于1月30日发布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2年亏损,而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66万元,其计划于4月27日披露2012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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