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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展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提高基金托管运作能力与服务水平,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现起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2月24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传真:010-88061446
电子邮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基金监管部
邮编: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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