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丁敏哲
网易财经6月30日讯 在今天的“专题会场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与风险防范”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丁敏哲表示现在应该通过授权,赋予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包括对民间金融等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丁敏哲还谈到,积极探索分层次监管,并赋予地方的法理职责。健全立法金融管理体制,有两方面,一是靠分层管理,第二要靠法理支持。管理的有效性必须要分层,要明确地方职责。光有分层不够,还要有监管的法理性、合理性,两者不可或缺。
丁敏哲表示,目前体制内正规金融的监管是有效的,中小金融、民间金融的监管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要积极探索中央与地方分层管理的体制,在确保监管有效性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灵活性、操作性和主动性的特点,促进有效的分工与合作。特别是对创新性的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主体,应更多的由地方政府进行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一行三会”监管之外的盲区。
丁敏哲表示,现在温州试点已经率先建立地方金融管理局,现在明确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典当行和投资类的机构以及网络类的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管,一个笼子归起来监管。目前只能开展专项性管理,对他们进行日常监管还缺乏法律依据,下一步应该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能,为他们进行依法监管提供规章和制度保障。
丁敏哲还表示,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法律法规,因为金融法规属于上位法,立法在人大法工委,出台规章则在国务院法制办。上海是国务院特批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地方立法权,其他地方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在中央有关部门。现在应该通过授权,赋予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包括对民间金融等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