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费方域
网易财经6月30日讯 “我认为今天讨论的问题就是,小贷、融资担保、场外、股权交易中心应该由谁监管?应该由金融办监管还是由银监局来监管。我想说一下,这个问题的现成答案应该很清楚,就是金融办来监管。”在今天的“专题会场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与风险防范”上,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费方域表示。
他解释道,关于小额贷款的监管,“一行一会”2008年明确提出来:凡是省级政府能够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县一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同时还谈到了关于设立方面的规定。这就是说只要地方愿意程度责任,“一行一会”就授权金融办实施监管。从这些规定我们看到,它把发展权和监管责任是捆绑在一起的,同时在这个规定中间还提到了人民银行对小额公司的利率和资金流向也要跟踪监测。那就是说虽然明确了金融办为主来监管,同时地方监管机构也要适度的介入。
他继续解释称,2010年七部委关于融资型担保公司的规定,里边也提到了,由地方政府指定的监管部门承担责任,并且专门在第五章用了12个条目对监管的内容和要求、方式以及处置做了详细的规定。这里所说的监管部门一般都是金融办。另外我们知道,正在起草中的关于股权中心的文件也是明确了由金融办监管。所以我们得出结论,对这类新型的金融机构,金融办是受权实施监管,我强调的是“受权实施监管”,它是有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