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更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海锋(身份证号码:310109196810147219)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二、蛯原健史不再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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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更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海锋(身份证号码:310109196810147219)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二、蛯原健史不再担任你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