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刘璐)买回的东西觉得不好看了、价格高了都可以退换。昨天,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在天河机场正式推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据了解,武汉是除上海外全国第二个在机场推行该政策的城市。
据了解,早在2001年上海浦东、虹桥两机场就开始推行“候机楼商业无理由退货”活动。针对机场零售商业常出现的货号、尺码大小问题申投诉,武汉天河机场在经过试行一年后,由黄陂工商分局决定,以武汉机场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在天河机场T2航站楼内商务区(餐饮业除外)全面推行无理由退换货制度。
昨日,发起单位向商务区内58家商户发布《武汉天河机场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活动倡议书》,组织商户签订《武汉天河机场无理由退换货自律公约》。同时,在T2航站楼各品牌店内悬挂“7天无理由退换货”、“同质同价”、“自律公约”等服务承诺公示牌。
据介绍,“无理由退换货”是指任何消费者在签约单位及其商铺善意购买商品后,将完好的商品退还给提供商品的单位,并获取退还货款或更换货品。要求退换货的消费者必须保留购物凭证,在商品具有销售价值且未使用、无污染、吊牌未剪、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提出。如若要求退货的,需要在购买商品之日起三天内提出,七天内办理。如若要求更换的,要在购买商品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
对于异地退换货的消费者,可先电话联系武汉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电话:15907114311),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购物时间、商品及店面等信息。待相关商家回应后,将购物小票、发票等及商品一同寄回商贸公司。确认收到商品后,商家按购买时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相应处理。
此次,23家品牌商、58家商户还挂出销售的商品与市内商品“同质同价”的公示牌,承诺销售的商品与市内市场上的品质价格一致。“同质同价”的主要是品牌连锁专卖店,商品集中在服装、鞋类、箱包等,暂未包含餐饮及其他类商品。
工商人员将“无理由退换货”承诺书送往机场商户手中。通讯员 刘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