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阳光照进官员“私生活”的领地,以规范与健全的制度安排,发动公众、舆论参与监督,让官员在“第三只眼”的威慑下,审慎处理好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私生活”
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通过“微博”约一女子开房的消息,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21日,记者从溧阳纪检部门获知最新消息,纪检部门刚刚做出对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停职的决定。(6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这两天,不检点官员接连被曝光。先有广州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宁的“网络裸聊门”,是网民通过微博、网帖等形式曝的料,而此番卫生局长约情人“开房”的绯闻,不是“主动坦白”,而只是局长的一时疏忽,引来了网民的围观。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诸如此类“私生活”不检点的劣迹、丑闻,却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之时并不为人知。
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其私生活与普通人不同,由于他们的言行具有社会示范效应,所以同样的情趣低俗、生活腐化,产生的危害也远较后者为大。而现实中,生活腐化常常与腐败如影随形。对此,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曾指出:“就官员的实际收入来看,如果他们一旦生活腐化,想要支付巨大的个人开销,那就只有寻找权力出租,由此也诱发了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可以说,目前绝大部分贪官的产生,生活腐化是重要的催化剂。”
既然,官员“私生活”不检点是腐败的温床与先兆,那么,对官员“私生活”进行必要的约束与监督自然顺理成章。虽然,“私生活”作为个人生活私密性极高的领域,也不应成为逃避与推脱的借口。对此,恩格斯早就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 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隐私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便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因此,既为官、握有公权,那私权利就必须在服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作出一定让渡,而不再是普通公民的私权利,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
现实生活中,重要的不是要不要对官员的“私生活”监督的问题,而是如何监督、谁来监督的问题。实际上,目前不少地方对官员“生活作风”问题很少过问,有的还以保护官员个人“隐私”为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松对官员“私生活”的监督,官员“私生活”处于被遮蔽的状态,成为不少官员逃避监督的盾牌。而最终,其实客观上反而害了这些官员。
因此,要抑制官员生活腐化,不仅要靠体制内的监控,还要借助媒体与公众监督 “第三只眼”的力量。让官员“私生活”置于无所不在、无所不有的“第三只眼”的监督之下,对不当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才能使一些官员生活腐化问题得到有效抑制。
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是“国际惯例”。比如,在美国作为公众人物官员们的私生活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无孔不入的新闻报道,使官员不敢涉雷池半步。最近,美国纽约州民主党众议员维纳就因为自己的一张猥亵照片传给一名女生,在其选区内引起轩然大波被迫辞职。在以色列的民间还成立了监督政府的“第三只眼”组织 “国家廉政运动”,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是以色列最有影响力的民间监督机构,现有会员和志愿者1.3万人。该组织多次向以色列最高法院提交请愿书,公开官员的不当行为,为线人提供免费司法帮助。这些做法对于我们监督官员“私生活”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正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掩盖与不透明常常是腐败的遮羞布。让阳光照进官员“私生活”的领地,以规范与健全的制度安排,发动公众、舆论参与监督,让官员在“第三只眼”的威慑下,审慎处理好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私生活”。
(尹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