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股股东
九洲药业控股股东为中贝集团,本次发行前中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61.98%的股份,通过台州歌德间接持有本公司8.10%的股份,因此,中贝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70.08%的股份。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花轩德先生、花莉蓉女士和花晓慧女士父女三人。本次发行前,花莉蓉直接持有本公司4.25%的股份,花轩德、花莉蓉和花晓慧三人合计持有控股股东中贝集团100%的股份,中贝集团和花轩德合计持有参股股东台州歌德100%的股权,中贝集团和台州歌德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70.98%的股份,花轩德父女三人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75.2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花轩德父女三人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55.82%表决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中贝集团,现持有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椒江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5118,住所为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 号,法定代表人花轩德,注册资本为14,380 万元,其中花轩德出资7,9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花莉蓉出资3,23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5%;花晓慧出资3,23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5%。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研究开发、科技信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电子设备、化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轻纺原料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10 年12 月31 日,中贝集团资产总额65,756.47 万元,净资产34,572.62万元,2010 年实现净利润12,772.7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台州分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