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成为海南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
日前,部分康芝药业投资者对其主打产品“尼美舒利”的安全性问题提出的质疑,由康芝药业特别向监管部门提出的对该药品安全性问题再次进行查询的申请而做的批复。在这份批复文件里,有关“尼美舒利”是这样写的:“经检索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2001年11月-2010年3月),没有尼美舒利、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三类药品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这份权威性查询文件的到来,打消了投资者此前对康芝药业主导产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的种种疑虑。
日前康芝药业的官方网站上,康芝药业首度对其问题药传言,发表了正式声明,给以公众回应。、
声明内容如下:
近日,一些媒体工作者与公司联系,了解我司主要产品瑞芝清的情况,根据相关提问,我司声明如下:
1、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生产和销售的处方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20137。
2、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的有效成分只有“尼美舒利”。
3、根据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2001年11月~2010年3月),近十年来在我国没有尼美舒利相关不良反应的信息通报。
4、欧洲药品评价署(EMEA)分别在2003年和2007年两次对尼美舒利进行了再评价,评价结果肯定了尼美舒利具有良好的益/损特性,是安全和有效的药物。
5、国外使用情况:芬兰、西班牙曾于2002年停止销售,2004年已恢复使用,至今世界上有包括意大利、法国、瑞士等欧洲国家在内的近50个国家在广泛使用尼美舒利。
6、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轻微、短暂的胃肠道反应和过敏性皮疹,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极低,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一样。
7、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是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用药时必须按照SFDA的规定,不应与其他NSAIDs药品合用,以免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机会。这类药物包括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以及含有这些成分的复方制剂。
8、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的说明书,是按照SFDA经过慎重研究以后的规定进行修改的,并非随意编撰,具体内容可以访问SFDA的网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