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27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会上媒体记者就中国在面对国际减排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及取得了那些成绩等问题,询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先生。
以下是蒲海清先生回答相关问题的现场实录:
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实行了全民参与、广泛合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国内和国际、当今利益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只有在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断提高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的原则,加大科研力度,加强科技创新。这是我们总的原则。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和措施,要继续执行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严格考核。
在这里我告诉同志们,根据这次解振华主任的报告,2007年提出的,“到2010年使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实际上能耗下降了,排放的温室气体也就减少了,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3.38%。我们抱着喜悦的态度来迎接2010年实现这个目标。
同时,我们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这是以科技为基础,发展以低碳产业为主体的经济。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体制建设,要加大经济结构调整,要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费模式。
我们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各个国家进行交流与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发达国家进行交流和磋商,互相了解、互相理解,能够使不同的国家都能够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原则下,大家一起来应对气候变化,为人类作出贡献。
刚才有位记者还有一个问题,即这几年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这个问题我刚才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由解振华来回答,但是他没有来,所以由我代他来回答。
首先,我们加强了法制建设,即有法可依。我们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煤炭法》、《电力法》、《农业法》、《森林法》等等,法制建设的速度是加快的,我们加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督。
第二,健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后来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国家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之后又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我们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三条措施是:节能、减排和增加碳汇。当然,其他所有的政策都是围绕这三个措施来展开的。
第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提出了降低单位GDP能耗的20%,提出了相应的指标、政策、措施、目的。
第四,我们加强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五,我们调整了产业结构,淘汰了落后的产业,同时发展了一些新兴产业,在这方面,我们这几年的力度也是很大的。同时,在这次常委会过后,我们还将出台更严格的政策,调整产业结构。我们还要开发可再生能源。到2008年,我国的平均能源利用量达到2.5亿吨标准煤,占可再生能源的9%。我国的水电建设能力、太阳能光伏电池,以及我们的水电站建设,我们国家处于世界领先位置。
同时,我们增加碳汇。1999年到2003年,人工造林面积达到了0.54亿公顷,覆盖率从1994年初的13.92%,现在已经超过了18.21%,到2010年争取达到20%。我要告诉大家一点,增加一立方米活林木的森林积蓄量,一年会吸收1.83吨的二氧化碳,要释放1.62吨氧气。此外,我们还有一些其他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包括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包括一些激励措施,比如激励节能,激励购买小排量汽车等等,这些措施都在运作当中。从这几年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节能减排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之后,会使我们国家今后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做出更大的成绩,为全人类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