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7 16:15:47 来源: 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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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全国铁道、粮食系统试行新的国营企业工商税办法,并在旅大市的国营企业中进行试点。
3月8日,河北省邢台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有30个人民公社,34万人受灾。但由于事先作了预报,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立即动员、组织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开展救灾工作。周恩来在余震未息的情况下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亲临震中地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在党的领导和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援下,灾区人民很快战胜了困难,重建家园,恢复了生产。
3月9日 财政部、商业部联合发出《“商业部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核定1966年利润留成额的通知》。
5月7日,毛泽东看了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简称《五·七指示》)。在这个指示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也要批判资产阶级”。毛泽东还指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7月17日 财政部发布《1967年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计划(草案)》。决定把三项费用、固定资产更新和基建中属简单再生产性质投资合并为一个渠道,并实行基本折旧基金抵留的办法。
11月16日,党中央指示由谷牧、余秋里主持召开五部(冶金、水电、铁道、化工、机械)、七市(京、沪、津、沈、哈、汉、穗)及各大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业交通座谈会,讨论工交企业“文化大革命”的问题。参加座谈会的同志在发言中,对工交战线17年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主张分期分批搞“文化大革命”,反对全面铺开;不赞成在工人中建立联合造反组织和在工交企业间开展串连;要求正确处理好革命和生产的关系。12月4日至6日,林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工交座谈会情况汇报并讨论通过《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10条规定》(简称《工业10条》)。
1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10条规定》(草案)。其中规定:“8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除了每周一次讨论生产问题外,都由群众自己商量安排,进行文化大革命。”
12月31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撤销财政驻厂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对中央国营企业的驻厂员制度。
(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国财政部网站)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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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