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贾康
网易财经7月4日讯 2009年7月3日至4日,首届“全球智库峰会”在北京召开。网易财经现场直击本次盛会。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做了演讲,以下是演讲实录:
贾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谢谢主持人,大家好。我发言的题目是合理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与机制创新。
首先表明一下主要的认识。在现在学术界和方方面面的讨论中,大家都非常关注消费的问题。当然他关系到现在世界经济危机之下,结构上的考虑,经济发展形态上的考虑,很多国家都在促进消费。
我们促进消费一定要掌握合理的实质内容,要避免吊高胃口不可持续的消费。回到促进消费上来说,合理促进消费是必要的。我认为我们促进消费的考虑,主要是促进低中阶层消费水平的提高。在整个社会成员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邓小平先生有一个很好的说法,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中国的富裕阶层,这些年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提高,有目共睹,对于高收入阶层,他们的消费我感觉更多的是引导的问题。引导他们减少过分的炫耀性的奢侈性的消费。当然,市场经济有消费者主权,我们不能设想用行政命令简单做这些限制,但是需要引导。在促进方面,主要是引导怎么合理的消费,促进消费。第一提高中低阶层的收入。大部分人是从户籍上认定农民,提高农民的收入,这些年逐渐的改进完善,比如农村的综合直补。我们可以进一步的考虑在机制上,当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时候,主要考虑把财政可用的资金拿去补助城镇的低收入者。再有一个在低收入阶层退休费等等方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掌握。这是第一点,提高低收入阶层消费能力有关的这样的可考虑的措施。
第二点,我觉得通过财税政策的调整,在社会保障方向努力,来促进消费。现在的居民尽可能的储蓄,来解决他们以后的养老、子女教育或者住房等后顾之忧。再往前发展,应该发展到全社会统筹。在义务教育的保障方面,我们已经做到了九年义务教育,城乡的全免费,原则是非常明确的,全国的面上来说,已经达到这个境界的是秋季,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如果真的把这个实现还是有难度,比如青海、西藏等。游牧民的孩子怎么保证他们孩子的九年义务教育,先说保证六年的义务教育,是不是可以建立寄宿制的学校。当然这个方向已经明确了,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把工作落实的问题。
还有大家都很关注新医改,基本医疗保障在我们作为一个粗线条的预测来看的三年以后,覆盖面已经基本到位,但是我们毕竟是发展中国家,和实际的需要还是有距离的。有很多得白血病的孩子,家长不出那么多的医疗费救孩子,这个新医改三年以后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实话实说,并不能达到。但是你现在肯定要在这个方面做准备,一步步提高水平。
还有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解决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要有更多的政策引导。以后可能逐渐发展更多的是让市场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在一般住宅以上的高档公寓,豪华别墅,要管的是他们的规则和收税,而不是更多的管理的是价值问题,由市场调节。
这样方方面面的保障慢慢做好了,就会促进我们的消费。
第三,来发掘农村区域的消费潜力,住房和汽车可能有另外的制约,而小的消费品可以实验无抵押信贷。
第四方面,抑制不合理的收入悬殊。邓小平立主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他更关注的是一部分人发展起来以后,可能问题不会比不发展的时候要少。我们现在推动的制度建设,有这么几点。
第一,对于现在我们在数据上已经可以认定的,企业形成的手术明显提高,应该作出一定的政策调节,因为在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里面,大家已经看到了,主要是大型企业,特别是有垄断特征国有大型企业,他们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里所占的比例是明显提高的。某些垄断是需要加以改革消除的。发电厂更多的是推向市场,把自己的产品就是电力竞价入网,诸如此类推进改革的同时,我们应该在大型企业上交的国有收益方面,作出进一步实际的调控。我们应该肯定2008年,已经正式运转中央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面的具体规定是非常值得肯了,所有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国资委管理监控之下,100多家,大体按照10%和5%两档向国家上缴。中央级的国有大型企业,最后收缩在100家以下,我们逐渐发展一户一律的特定法案,通过代表公民立法机构的程序,在法案的形式上确定某一个特定的特定国有大型阶级,按照什么样的功能定位,应该怎么样处理自己应该向国库上交收益的事情。这是一个在今后调整分配格局里应该不知好的机制创新和改革事项。
另外,个人所得税,我基本上赞成刘遵义教授的思路,在中国按照11个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框架下,简单说起征点的问题没有意义。我们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方向上个人所得税的综合配套改革,我个人看法,纯粹是建议,其他的有没有可能都进入综合,很关键的问题是技术性到位的情况。身分证号码可以作为个人身份的标志也可以作为纳税的号码,这个号码同时配上金融系统,他不管在哪家银行,都可以验证他的身份,还可以给他超额累计税收。已经进入纳税人范围,但是比较低收入阶层1%的税率,可以一直延伸到所谓中等收入阶层的下面,个人所得税对中等收入的阶层是,在这个范围内我认为是5%就可以了。这个50%的税率可以从上沿可以到上沿。中国现在这个阶段,如果中等阶层月收入是7000元,假定是这样的话,5%的税率,可以覆盖到8000块钱的月收入,或者年收入8万块钱。这个只是一个数字假设。
在此之上,我们可以认为个人所得税就应该加大他的调节力度,可以从5%跳到15%,还可以跳到25%,还可以跳到35%,现在的45%我认为可以取消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新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明显降低低收入阶层,培育了中等收入阶层,加大了高等收入阶层的税收。
最后,对于我们税制里面,在收入分配领域,可以发挥领域的另一个税种就是不断税,也就是物业税的问题。当时文件里借鉴香港的物业税的表述。但是这个上这个税跟香港物业税有不少的区别。在中国财产税还要考虑到遗产税的问题,如果把它定在房地产税上,在保有环节形成税基评估,有很多好处可以校正政府的行为,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可以跟中国有产权房的社会成员增加一个保有环节的税负。更多的考虑购房的时候,要购买小户型,经济实惠的,会抑制买房投机者。
先说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