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26日讯 “我的建议是在《宪法》里这样规定:城市土地要实行多元所有。”26日,网易财经邀访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做客两会大型访谈栏目《齐心·强国·富民》时说。
作为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的蔡继明,准备提交2009年两会的有四个方面的提案,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即如何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修改相关土地法律法规。
关于土地制度的提案,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他早在2006年时就已经提出来了。
蔡继明说,"今年我再提这个问题又有了新的意义,去年中共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会上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关于推进农村的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这个决定里有一个非常举世瞩目的亮点,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意味着什么呢?蔡继明说,特别是那些建设用地,如农村用于宅基地、用于乡镇企业、用于道路等公益设施建设的土地,这些都不在农地保护范围,这部分土地过去不能够由农民和集体拿出去交换,如果国家需要用,就必须得征收,征收之后就变成了国有土地。
"在征收过程中,实际上政府付给集体和农民的补偿费是很低的,大概只相当于这块土地实际价值的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有的甚至更低。大部分收益哪儿去了?一部分被政府拿走了,一部分被开发商拿走了,还有一部分落到贪官污吏手里了。"蔡继明说。
30年前,为了发展工业,农民做了很大牺牲。"改革开放之后还在牺牲,而这种牺牲在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土地上。我们的农民在30年改革开放中没有真正分享到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土地增殖带来的好处,因为这部分好处被政府、被开发商拿走了,"他说,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这个重大的决定,要允许农民把土地直接拿到市场上交易,这样就得由市场定价,买卖双方要平等协商,公平交易。这样一来,农村集体土地要进入市场,在城市周边地区就会出现集体所有的土地。 但一方面《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另一方面《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把农民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很多时候却是为了建开发区、住宅区,甚至建高尔夫球场,动用国家权力去征地,这不符合《宪法》精神。
以前如果政府不去征地,让农民自己交换,政策不允许。再加上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
现在是政策允许农村土地流转了,但法律上还是不允许,因为《宪法》的相关条款还没修改。
"我的建议就是,在《宪法》里这样规定:城市土地要实行多元所有。"他说,或者保守一点,应该是"国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如果再解放一点:"国有制和非国有制混合所有","我们还可以强调,在城市土地里实行国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土地制度,实行了这样的土地制度之后矛盾就能解决了。"
蔡继明认为,农村土地只有通过流转,才能实现其市场价值,让农民获得公平的收益。现在政策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就应该修改《宪法》。
蔡继明的四份提案(视频)
提案一:带薪休假是替代黄金周的最好方式
提案二:延长退休年龄
提案三:城市土地应实行多元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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